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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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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安檢暨舊車查證流程

發布日期:107-12-22

更新日期:107-12-22

發布單位: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安檢保防科

海運進口貨櫃落地檢查申請流程 【107年重審版(112年調整)】
【107/12/22生效】
承辦單位:
保安警察第三總隊駐各貨櫃站安檢小隊
受理申請:
  1. 對象:進口人或其代理人、報關業者。
  2. 書面資料:
    • 海運進口貨櫃落地檢查申請表(一式兩份)。
    • 進口貨櫃落地檢查切結書(已辦理常年切結者免附)。
    • 提貨單。
    • 進口報單(檢附影本1份)。
領櫃:
  1. 對象:貨運業者。
  2. 書面資料:
    • 海運進口貨櫃落地檢查申請表,並於申請表上填寫卸貨地點等資料。
    • 出站放行准單。
    • 提貨單(視各貨櫃場作業流程而定,已繳回者免附)。
    • 經核定免予落地檢查者逕予放行,經裁定應實施落地檢查者應配合實施檢查。
實施落地檢查:
  1. 對象:貨運業者、業(貨)主
  2. 至卸貨地實施檢查:由員警跟隨貨櫃拖車至卸貨地點,會同業(貨)主或其代理人開櫃查驗,業(貨)主應事先備妥卸貨人力、機具、倉位在場協助拆櫃配合員警檢查。